浙江东方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7日起连续7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格收盘,累计涨幅95.03%,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及较高的炒作风险。针对部分媒体将本公司股票认为是“DeepSeek概念股”的事项,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旗下基金板块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投资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浙江东方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7日起连续7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格收盘,累计涨幅95.03%,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及较高的炒作风险。针对部分媒体将本公司股票认为是“DeepSeek概念股”的事项,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旗下基金板块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投资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年 2 月 11 日、2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盘,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针对部分媒体将本公司股票认为是“DeepSeek 概念股”的事项,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旗下基金板块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投资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求索”)。
●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2025年1月27 日起连续7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格收盘,累计涨幅 95.03%,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及较高的炒作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切忌盲目跟风。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2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盘,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本公司股票认为是“DeepSeek概念股”,并引起资本市场的关注。DeepSeek是深度求索旗下的大模型,针对资本市场关切的事项,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旗下基金板块所投资的北京深度搜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九章云极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称与深度求索及其关联企业较为相似,但无任何股权投资关系,公司及旗下基金板块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投资深度求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自2025年1月27日起连续7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格收盘,已连续三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并触发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累计涨幅95.03%,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情形及较高的炒作风险。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2月6日、2月11日披露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007),于2025年2月7日、2月12日披露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00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切忌盲目跟风。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期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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